摘要:考试作弊现象由来已久,在意识到考试作弊的危害性的同时,各项法律法规在不断出台,以往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均属于非刑罚处罚方式,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考试作弊现象,但其处罚力度较小、处罚方式单一。考试作弊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伤诚实信用体系,危及公平公正制度。在则会以背景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下称“《刑法修正案(九)》”)将部分危害性较大的考试作弊行为正式那纳入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范围之内,这有利于抑制作弊现象,限制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对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诚实信用体系,稳固公平公正制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关于考试作弊犯罪,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不断完善。
本文分四部分来论述考试作弊犯罪,第一部分分析考试作弊行为种类、考试作弊现象。第二部分分析现行立法关于考试作弊行为的规定。第三部分通过现实案例来看考试作弊行为,第四部分提出关于考试作弊犯罪现存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关键词:考试作弊、入刑、刑罚处罚方式、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考试作弊行为的界定及其演变-1
(一)考试与考试作弊行为概述-1
(二)考试作弊现象发展历程 -2
二、考试作弊犯罪立法现状研究-3-
三、从实际案例看考试作弊入刑-5
四、考试作弊犯罪的问题及其完善-6
(一)明确“国家法律规定的考试”范围-6
(二)考试作弊行为的量刑轻重-7
(三)考试作弊入刑后的法律宣传问题-7
结语-8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