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受害主体往往为女性,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凸显了防卫权的必要性。家庭暴力中女性防卫的基本形态有言语防卫、轻微的行为抵抗和严重的暴力行为防卫等,而在防卫权的认定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证据采集困难、时间难以限定、防卫强度不易控制以及公众法律意识薄弱。因此,有必要建立积极取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的配套制度、适用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增设专有罪名和增强公众和公权力机关意识,以便解决和完善家庭暴力中女性防卫权的认定问题。
[关键词] 家庭暴力;防卫权;女性;正当防卫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正当防卫理论及其适用-2
(一)正当防卫一般理论-3
(二)家庭暴力中女性防卫权的必要性-3
二、家庭暴力中女性防卫的基本形态-4
(一)言语防卫-4
(二)轻微的行为抵抗-5
(三)严重的暴力行为防卫-5
三、家庭暴力中女性防卫权的认定-5
(一)证据采集困难-6
(二)时间限制过于苛刻-6
(三)防卫限度难于掌握-6
(四)公众法律意识薄弱-7
四、完善家庭暴力中女性防卫权的建议-7
(一)建立积极取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的配套制度-7
(二)适用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8
(三)增设专有罪名-8
(四)增强公众和公权力机关法律意识-8
五、结语-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