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1980年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一直采用分类模式征收税款,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问题却日益突出,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分类课税模式已无法有效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财政部已经提出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当前个税改革草案虽已完成但并未公开。本文正是基于个税改革的大环境下,提出了个人对于分类综合模式的创新观点,即在并立型综合模式的基础上,对综合部分所得在加总之前对各项所得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后通过当前分类模式的问题、实行综合模式局限性以及分类综合模式优势三个方面对我国实行分类综合模式的原因进行分析,最后通过借鉴国外经验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分类综合模式进行了设计。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分类综合模式;税收公平;费用扣除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
1.2 研究现状-1
1.2.1国外研究现状-1
1.2.2国内研究现状-2
2 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一般理论-3
2.1分类模式-3
2.2综合模式-4
2.3分类综合模式-4
3 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分类综合模式原因分析-5
3.1现行分类模式存在的问题-5
3.1.1纳税人实际税负违背税收公平原则-5
3.1.2未考虑家庭因素,无法综合反映纳税能力-6
3.2实行综合模式的局限性-7
3.2.1征管水平要求过高-7
3.2.2信息化水平要求高-7
3.3实行分类综合模式的优势-7
3.3.1兼顾效率和公平-7
3.3.2我国现有条件的支持-8
4 我国个人所得税分类综合模式的设计-8
4.1借鉴国外经验-8
4.1.1荷兰-8
4.1.2日本-10
4.2立足我国国情的具体设计-11
4.2.1所得项目的分类和综合-11
4.2.2具体税率-11
4.2.3费用扣除-12
4.2.4税收征管-13
5 结 语-13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