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制度是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我国现行的免征额制度体系并不完善,还存在诸多问题,并因此饱受社会各界的责难。本文通过对免征额制度现存问题的分析,国际经验的借鉴,提出了免征额应建立在综合分项计征制基础上,免征额额度应依据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及物价水平的变化适当提高,同时还应增加家庭专项扣除项目,以便更好地调节收入公平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额度;计征单位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本文的研究逻辑-1
1.2本文的框架结构-2
1.3本文的主要观点与创新之处-3
2 文献综述-3
2.1免征额制定依据的研究-3
2.2免征额的额度确定的研究-4
2.2.1免征额应该保持不变-4
2.2.2免征额应该上调-5
2.2.3存在一个最优免征额-5
2.2.4免征额应该指数化-6
2. 3免征额计征模式和计征单位之间关系的研究-6
3 免征额研究的必要性-6
4 免征额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9
4.1以收入者个人(纳税人)为依据确定免征额不合理-9
4.2以分项计征为基础确定免征额机制不合理-11
4.2.1单一收入来源与收入多元化的纳税人之间税负不公-11
4.2.2有利于高收入者偷逃税款,对低收入者不公-11
4.3 免征额按月扣除设置不合理-12
4.4免征额额度长期固定不变不合理-12
4.4.1与基本生活保障不符-12
4.4.2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水平不符-13
4. 5免征额额度没有考虑行业福利补贴水平的差异-14
4.6免征额额度一刀切,没有考虑地区差异-14
5 国际经验的借鉴-15
5.1 美国经验的借鉴-16
5.1.1免征额征收单位-16
5.1.2免征额计税模式-16
5.1.3免征额额度-16
5.1.4免征额的扣除时间-17
5.2 日本经验的借鉴-17
5.2.1免征额征收单位-18
5.2.2免征额征收方式-18
5.2.3免征额额度-18
5.2.4免征额的扣除时间-19
6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制度的对策建议-20
6. 1免征额征收单位应增加与家庭相关的专项扣除-20
6.2 以“二元制”和按年计征制为基础确定免征额-22
6. 3依据国情确定免征额额度-22
6.3.1应结合现实生活中居民的生活状况和基本生活支出-22
6.3.2考虑物价上涨,通货膨胀-23
6.3.3考虑不同企业的福利待遇-23
6.3.4考虑我国不同地域收支差异-24
参考文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