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通过分析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行业电子商务的增值税征税情况,从增值税要素和税收征管两个方面提出了电子商务增值税的现存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电子商务的偷税漏税现象十分严重,更引起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之间的税收的不公平。所以,就此提出对应的改进建议,以提升电子商务在财政收入上的贡献,并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税收公平,保证两种商务方式在竞争中良性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电子商务;增值税要素;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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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1.1研究背景和意义-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1
1.2.1国外研究现状-1
1.2.2国内研究现状-2
2营改增后电子商务增值税的现存问题-2
2.1电子商务的增值税要素不明确-2
2.1.1纳税义务人不明确-2
2.1.2征税对象不明确-3
2.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明确-4
2.1.4纳税地点不明确-4
2.2 税收征管上的问题-4
2.2.1传统的税务登记和税务稽查不适用-4
2.2.2税收管辖权不明确-5
2.2.3传统的代扣代缴制度不适用-5
3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原理-5
3.1税收中性原则-5
3.2税收替代效应-5
3.3税收激励效应-6
4营改增后电子商务增值税的改进建议-6
4.1加快电子商务增值税税制的立法-6
4.2对电子商务的增值税要素确定的建议-7
4.2.1纳税义务人的确定-7
4.2.2征税对象的确定-7
4.2.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8
4.2.4纳税地点的确定-8
4.3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8
4.3.1建立网上税务登记的制度-8
4.3.2规范纳税信息的管理-9
4.3.3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部门-10
4.3.4建立适用于电子商务的代扣代缴制度-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