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始,这个税种的收入逐渐增加,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但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居高不下,201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构成中,62.7%为工资和薪金,这证明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居民收入方面并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而且,我国的以个人为纳税主体的税制无法考虑到很多纳税人的家庭负担,这造成了对其他纳税人的不公平。与此同时,复杂的分类所得税制,和7级超额累进税率,这让“一笔高收入”人群与“多笔低收入”人群相比,同样收入情况下, 纳税额相差较大,而且也不利于公民建立自觉纳税的意识。这不禁引起我们反思: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做什么,才能让公平的原则良好地贯彻,由此提出了家庭课税制改革的解决方案。
本文的正文部分分为三个模块,第一部分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发现的问题;第二部分提出家庭课税制的解决方案,分析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建议;第三部分为第二部分的扩充,介绍了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两个经验丰富的国家——美国和日本的一些有成效的举措,作为我国进行家庭课税制改革的借鉴。
关键词:家庭税制 个人所得税制度 改革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的问题及分析-1
2.1横向不公平-2
2.2分类征税范围不合理-3
2.3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税制-4
3 我国实行家庭课税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5
3.1我国实行家庭课税制的必要性-5
3.2 以综合税为主,分类税为辅-6
3.3 优化税率设计-7
3.4我国实行家庭课税制的可行性分析-8
4 国外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经验借鉴-9
4.1美国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经验-9
4.2 日本以家庭为纳税主体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经验-11
五、结论-13
致谢-14
参考文献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