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本文通过对建立合理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这一命题的探索研究,以期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主体及各自承担的责任、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合理补偿方式、确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标准,为今后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完善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方法:(1)通过现场调查及现场访谈方法收集江苏省3个地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收支等资料,并了解和比较医改部门相关的政策措施及意见;(2)通过 Excel 对样本地区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零差率销售前后基层医疗机构收支构成及医疗服务开展的变化情况;(3)利用样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以往的业务收入数据,构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时间序列模型,对基层医疗机构财务补偿标准进行科学测算。
结论:现行的补偿机制在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方面仍然存在不明确之处,建议通过以下几方面完善:(1)补偿主体多元化,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补偿,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2)补偿方式合理化,按就诊人头补偿药品差价;(3)补偿标准科学化,建立一套考核指标体系;(4)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财政资金压力等途径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可持续实施。
关键词:补偿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 基本药物制度
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5
1.1研究背景-5
1.2研究目的和意义-6
1.2.1研究目的-6
1.2.2研究意义-6
1.2.3创新点和不足-6
1.3国内外研究综述-7
1.3.1国外研究综述-7
1.3.2国内研究综述-7
1.4确定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方法与模型-11
1.4.1按就诊人头补偿药品差价-11
1.4.2时间序列模型-11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13
2.1相关基本概念-13
2.1.1基本药物制度的概念-13
2.1.2基层医疗机构的概念-13
2.1.3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概念-14
2.2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相关理论-15
2.2.1补偿绩效理论-15
2.2.2时间序列分析与时间序列预测法-16
第3章 江苏省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现状分析-17
3.1抽样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主体的基本情况分析-17
3.1.1连云港赣榆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主体概况-17
3.1.2镇江市丹徒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主体概况-17
3.1.3常州溧阳市基层医疗机构补偿主体概况-17
3.2抽样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方式的基本情况分析-18
3.2.1连云港赣榆县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方式概况-18
3.2.2镇江市丹徒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方式概况-18
3.2.3常州市溧阳市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方式概况-18
3.3 江苏省抽样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的基本情况分析-19
3.3.1抽样地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现状-19
3.3.2抽样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的预测分析-21
第4章 完善我国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26
4.1 补偿主体多元化-26
4.2 补偿方式合理化-26
4.3 补偿标准科学化-27
4.4 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7
结 论-29
致 谢-31
参考文献-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