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希腊城邦孕育了最早的公民观念,公民作为政治概念,涉及的是人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问题。亚里士多德定义的公民是与政体和城邦密切相关的,认为公民是城邦共同体的组成部分,事实上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只是对当时古希腊诸多城邦政治实践的理论回应。公民自治就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城邦公民“轮番为治”,其前提条件是公民财富与实力。公民自治对公民能力、公民教育和自治的制度框架有着特定要求。即使公民概念已经随着历史发展而发生巨大变化,亚里士多德的公民思想对于我们理解公民概念的基本内涵及其发展变迁的脉络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公民;城邦;公民自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 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的概述-1
(一)关于公民资格的界定-2
(二)城邦是公民进行自治的平台-3
(三)公民自治采取直接民主的实践方式-3
(四)城邦的公共事务是公民自治的主要内容-4
二 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的特点-5
(一)公民自治得以实现的基础条件是城邦足够的财富与公民实力-5
(二)公民能力是公民城邦得以正常运作的前提和基础-6
(三)公民自治城邦中法治与人治相辅相成-6
三 对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的分析-7
(一)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的局限性-8
(二)亚里士多德公民自治思想的合理性-9
结语-10
参考文献-11
致 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