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聊斋志异》中的公案小说是公案小说史上的巅峰之作,它深刻地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蒲松龄的法律思想。而其中的诉讼者群体作为《聊斋志异》公案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有的群体特性于公案小说中独树一帜。他们推翻了以往公案小说重情节轻人物的弊端,利用人物塑造将公案小说创作推上了新的高度。《聊斋志异》中的诉讼者们一改以往苍白无力的形象,变得鲜活而生动。他们勇于反抗,烙有时代和社会的印记,冤情的难伸、不屈的抗争、复杂的现实,案情通过人物进一步彰显。蒲松龄将人物的鲜明生动转化为故事情节的惊心动魄,使得公案小说具有前所未有的魅力和活力。《聊斋志异》中的诉讼者形象是对以往诉讼形象的一种彻底打破和全新创新,对于公案小说的完善,以及现代侦探小说的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聊斋志异》体现了一部优秀作品所应具有的社会作用,对现实生活和艺术创作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关键词 聊斋志异;公案小说;诉讼者;群体特性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1
2 诉讼者的群体特性-2
2.1 孝悌忠信的儒家思想根深蒂固-2
2.1.1 孝——民之大义-2
2.1.2 悌——情之所至-2
2.1.3 忠信——为人之道-3
2.2 勇于抗争,不惧权威的诉讼作风-3
2.3 社会地位低下,成功成果多归因于外因-5
2.3.1 英雄侠义之士拔刀相助-5
2.3.2 清官明断平冤情-6
2.3.3 阴冥之惩的终极审判-6
3 群体特性的产生原因-8
3.1 社会背景的深刻影响-8
3.2 社会和法律的进步,为人民的反抗奠定了物质和精神基础-8
4 《聊斋志异》诉讼者群体的创作意义-10
4.1 为人们树立了斗争榜样,促进了人民群众思想的进步-10
4.2 促进了法律思想的广泛传播,对于立法执法具有深刻的意义-10
4.3 促进了公案小说的进一步发展-11
结论-12
致谢-13
参考文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