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频发的责任事故案件是否需要用共同过失犯罪来规制,共同过失犯罪能否适用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现行刑法及学界通说观点均认为共同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虽然通说这样认为,但从共同过失犯罪的本质和刑法的发展来看,笔者主张赞同将共同过失犯罪划入共同犯罪的范畴,从理论价值和实践需要两方面对此进行论证,联系共同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相关理论,并借鉴域外经验对我国的共同过失犯罪理论进行建构。
【关键词】 共同过失犯罪,共同犯罪,注意义务,过失犯罪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1
一、问题的提出-2
(一)责任事故案件频发聚焦共同过失行为-2
1. 央视大火案-2
2. 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2
(二)交通肇事案件频发聚焦共同过失行为-4
1. 拖车伤人案-4
2. 大车小车案-4
二、构建共同过失犯罪理论的价值与实践-6
(一)构建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基础-6
1. 设立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依据-6
2. 排斥共同过失犯罪的逻辑障碍-7
(二)构建共同过失犯罪的实践需要-8
1. 解决现实案件遭遇的审判困境-8
2. 弥补立法与司法脱节的紧迫性-10
三、构建共同过失犯罪理论的框架体系-13
(一)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模式-13
(二)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界定-14
(三)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16
(四)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依据-19
(五)共同过失犯罪的责任承担-22
四、共同过失犯罪理论的实际运用——以“央视大火”与“拖车伤人案”为例-25
(一)央视大火案件再分析-25
(二)拖车伤人案件再分析-27
结语-29
参考文献-30
致谢-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