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刑法修正案(八)》中增设了危险驾驶罪,这么做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而在刑法上做出的调整,以加强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保障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保护。本罪在行为上包括竞驶型和醉酒型两种危险驾驶行为,主观上为故意,在性质上属于危险犯。本课题会具体的分析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本罪的具体使用条件。此外,本罪的立法仍然存在不完善之处,如行为方式范围较窄,入罪门槛过低,资格刑缺失等,有必要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危险驾驶 立法目的 犯罪构成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 言-1
1课题概述-1
1.1课题目的和意义-1
1.2课题的主要任务-2
1.3研究方法-2
2文献综述-2
2.1文献调研情况-2
2.2文献归纳、分类-3
2.3文献分析、总结-3
3实务专题分析-3
3.1实例分析-3
4研究步骤与进度-3
4.1研究步骤-3
4.2研究进度-4
5研究成果-4
5.1危险驾驶罪法律适用现状-4
5.2危险驾驶罪法条分析-5
5.3危险驾驶罪的立法完善-8
结论-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