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无不重视社会法治对国家以及社会的基础性教育作用;然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环境下更是首当其中,各级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研究更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以及社会法治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环节,改革开放以来,全球一体化突飞猛进的发展,全球性的法治道路不断地向前推进并快速地发展完善、加强和完善我国法治主义现代化建设迫在眉睫,各级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研究也当真成了其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立法权;人大常委会;基础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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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序言-1
2立法权的基本理论-1
2.1立法权的概念-1
2.2立法权的分类-2
3我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立法状况-3
3.1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概念-3
3.2人大常委会立法权发展状况-3
3.3人大常委会立法权存在的问题-4
4以地方立法权中“较大的市”与“设区的市”相关问题为例的探讨-4
4.1关于“较大的市”与“设区的市”的研究-5
4.2关于立法权普及到设区的市引发的堪忧-6
5地方立法权合理配置的意义所在及其相应对策的和理性分析-7
5.1着重考量地方立法能力-7
5.2加强对地方立法的监督和控制-8
5.3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化地方人大立法职能-9
5.4重视法律法规对立法权制度的规定-9
6建议和小结-10
参考文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