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共同危险行为是共同侵权的一种,但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它极具探讨性。究竟什么情况下的何种行为是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否具有明确特点?满足什么条件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源起何时?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制度如何?上述问题都可以成为我们探讨的话题。本文将从概念,特征,构成要件,起源,归责基础,举证责任,免责事由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对共同危险行为这一侵权类型进行更为准确的理解与认定。现实生活中,发生共同危险行为的情况确实有不少,正因如此,正确而准确的认定共同危险行为,对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御公平正义,以及保障那些与他人损害结果没有关系的无辜者不受法律责任追究,维护社会秩序,均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共同危险行为 连带责任 构成要件 归责基础 免责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共同危险行为概述-1
2共同危险行为的特征-1
2.1共同危险行为特性的客观方面-1
2.2共同危险行为特征的主观方面-1
3 共同危险行为起源-4
3.1罗马时期有关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4
3.2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中共同危险行为的起源-4
3.3我国有关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4
4共同危险行为的归责制度-4
4.1共同危险行为归责的有关学说-4
4.2共同危险行为归责基础的浅析-5
4.3共同危险行为连带责任的特性-5
5共同危险行为的免责事由-6
5.1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法律规定-6
5.2共同危险行为免责事由的学者观点-6
5.3自己对共同危险行为免责的看法-8
参考文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