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代理制度是民法总则中重要的部分,在合同法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延伸,而无权代理制度中则是代理制度的重中之重。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无权代理制度在具体的运用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样不仅使交易的安全难以保障,也损害了我国代理制度的信用。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无权代理的定义和分类。第二部分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狭义的无权代理要件比较分析,归责方式比较。第三部分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表见代理,要件比较分析归责方式比较。第四部分是通过对外国法借鉴改善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代理制度;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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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无权代理的定义和分类-3
(一)无权代理的定义3
(二)无权代理的分类4
二、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狭义无权代理的要件和归责方式-4
(一)狭义无权代理的要件-4
(二)狭义无权代理的归责-5
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表见代理的要件和归责方式区别5
(一)表见代理的要件7
(二)表见代理的归责方式8
四、通过国外法借鉴解决司法实践中相关问题 9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