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未成年犯罪是不同于一般犯罪主体的特殊犯罪类型,随着时代的进步与人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仅将目光停留在对少年犯进行否定性评价阶段,而将目光转移到刑罚的延续性、宽和性之上,更加注重为未成年犯罪人社会化创造特殊保护。本着宽严相济的“感化、挽救、教育”政策,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一规定为保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保护及为其今后顺利回归社会建立了正当性制度支撑。然而,不可忽视的的是现实与制度的弥合往往缺乏有效性。本文将围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相关内容展开论述,尽可能充分探求法律构建正当性与实施效果有益性的统一。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封存制度 保障合法权益 社会化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1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提出背景2
2.1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2
2.1.1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2
2.1.2未成年人犯罪成因 2
2.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概述 3
2.2.1犯罪记录制度的理论依据 3
2.2.2国外犯罪记录封存的主要方式 4
2.2.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确立的意义 4
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5
3.1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基本内容 5
3.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实务困境与问题 6
3.2.1规定过于笼统,实际操作困难 6
3.2.2与人事、政审、户籍等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冲突 6
3.2.3现实中社会大众主流观念阻力甚大 7
3.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完善建议 7
3.3.1明确封存责任主体 7
3.3.2完善犯罪记录封存的具体操作规程 7
3.3.3建立相关制度的衔接机制 9
3.3.4规范媒体、网络报道方式 9
3.3.5充实违法封存的法律后果与救济途径 9
4结论9
参考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