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碰瓷(Pengci)”这种存在已久的行为的手段和工具也在日益变化,其危害对象也已经从个人逐渐扩展到整个社会、整个国家。近年来,各类“碰瓷”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严惩“碰瓷”者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而当前我国刑法并未对“碰瓷”这一行为作出明确的定性,各界对“碰瓷”的刑法定性也存在较大争议。本文主要通过案例对各争议观点进行分析,再结合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理论分析各相关罪名的关系,进而总结出对“碰瓷”行为进行刑法定性的一般规律与方法。
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碰瓷”的概念、形式、特征以及其诱因。第二部分,主要结合几个争议罪名,对几则不同的“碰瓷”案例进行分析,关注不同的“碰瓷”实施方式在定罪量刑方面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个部分主要是对“碰瓷”刑法定性的方法总结,包括理论基础、关键点以及需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碰瓷” 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构成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碰瓷概述-1
1.1碰瓷的概念-1
1.2碰瓷的常见形式与特点-1
1.3碰瓷的诱因-2
2.我国法学界对碰瓷刑法定性的争议及案例-3
2.1碰瓷刑法定性的争议现状-3
2.2诈骗罪——案例一与评析-4
2.3敲诈勒索罪——案例二与评析-5
2.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三与评析-5
2.5增设“故意制造事故罪”的合理性与必要性-7
3.对碰瓷刑法定性的方法总结-8
3.1碰瓷定性的理论基础-8
3.2碰瓷定性的关键点-9
3.3碰瓷定性过程中的几个问题-11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