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寻衅滋事罪作为一个赫然位列在我国刑法目录上的罪名,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仅仅为我国刑法所独有。它是源自20世纪七十年代末刑法中“流氓罪”这一较为概括的罪名,也是该罪名分流出来的罪名之一。由于寻衅滋事罪在国外立法中没有先例,内涵外延模糊,与相邻罪名重叠之处颇多,难以定罪,也难以区分于其他的相似罪名,在实践的界定中有一定困难,许多学者也曾提出将其废止。本文将围绕以上内容进行讨论。
关键词 寻衅滋事 情节恶劣 情节严重 相邻罪名 废止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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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寻衅滋事罪概述-1
1.1寻衅滋事罪的概念-1
1.2寻衅滋事罪的历史背景-1
1.3寻衅滋事罪的立法目的-1
2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2
2.1寻衅滋事罪的客体-2
2.2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3
2.3寻衅滋事罪的主体-4
2.4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4
3 寻衅滋事罪的研究现状-4
3.1国内研究现状以及对其的评价-4
3.2国外研究现状以及对其的评价-5
4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5
4.1罪与非罪的界限-5
4.2此罪与彼罪的界限-6
4.3罪数问题-7
参考文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