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恰当地运用人寿保险合同可以有效合理地规避债务风险。近几年来,保险公司也开始越来越多开发高现金价值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以高净值人士为目标对象,以避债及传承等功能为诉求,吸引着高净值人群、特别是企业主投保,在中国内地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表现抢眼。但是人寿保险的债务风险隔离功能,无论从立法实际上考察还是从司法实践上考察,其作用远不如市场上宣扬的那么强大。法律环境的不明朗、法院层面相关限制措施的出台、相关的一些法院判决案例的出现,都使得人寿保险债务风险隔离功能的发挥充满了风险。
关键词:寿险; 资产保全; 避债; 风险隔离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概述-1
二、-人寿保险债务风险隔离功能的界定-1
(一)人寿保险债务风险隔离功能实现的理论基础-2
(二)人寿保险债务风险隔离功能的法律依据-2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过程存在问题-3
三、-人寿保险债务风险隔离功能的司法实践-3
(一)投保人为被执行人时-4
(二)被保险人为被执行人时-5
(三)受益人为被执行人时-5
四、-法院强制执行寿险保单的法律分析-5
(一)权利归属:寿险相关权益是否属于被执行人-6
(二)权利性质:寿险相关权益是否具有法院不得执行的人身专属性-7
(三)权利行使:人民法院能否替代被执行人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7
五、-总结-8
(一)正确认识人寿保险的债务风险隔离功能-8
(二)法院强制执行中的权利平衡: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保护-10
参考文献-11
致谢-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