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1年我国《婚姻法》经过修改设立了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这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紧跟国际立法趋势的体现,将离婚救济理念纳入到婚姻法中,这对于我国在相关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上都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但是由于该制度目前立法过于原则导致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未能充分达到其预期的目标效果,各地实施差异明显,有碍司法的公平性。本文意通过对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现状分析,探讨该补偿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通过研究已有的国内外理论及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针对目前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家务劳动;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救济;立法完善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基本理论-1
2.1 家务劳动概述-1
2.1.1 家务劳动的概念与内容-1
2.1.2 家务劳动的特点与性质-2
2.2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概述-2
2.2.1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研究现状分析-2
2.2.2 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提出的意义-3
3 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现状分析-4
3.1 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设立背景分析-4
3.2 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内容与特征-5
3.3 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6
3.3.1 制度适用范围狭窄-6
3.3.2 制度适用条件较苛刻-7
3.3.3 缺乏系统的家务劳动补偿经济价值标准-7
4 我国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完善建议-8
4.1 扩大适用主体范围-8
4.2 扩大请求权行使时间-8
4.3 明确经济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和方式-8
4.4 建立有关夫妻个人财产登记和管理相关的规定-9
5 总结-9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