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提出的《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为切入点,引出取得时效制度并对其历史渊源进行介绍。本文简要阐述各方对于应否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观点,并引出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所存在的适用价值及其功能。通过对各方的观点进行归纳和分析,笔者将立足于原权利人的角度对取得时效制度进行再探讨,并提出笔者支持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理由。
关键词:取得时效;适用价值;功能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取得时效的历史沿革-1
3 学界对于取得时效的各方观点-2
3.1 支持方的观点-2
3.1.1 取得时效的功能-2
3.1.2 取得时效不能被善意取得、诉讼时效所代替-2
3.2 反对方的观点-3
3.2.1 对于取得时效功能之否定-3
3.2.2 取得时效制度存在思想障碍-3
3.2.3 取得时效制度存在实践障碍-3
4 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再探讨-4
4.1 对双方的观点辨析-4
4.1.1 支持方的观点辨析-4
4.1.2 反对方的观点辨析-5
4.2 从原权利人的角度对取得时效制度再分析-5
4.3 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7
4.3.1 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民法中的适用价值-7
4.3.2 建立取得时效制度是构建财产权登记制度的要求-8
4.3.3 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与立法的效率原则相符-9
5 立法建议-10
5.1 制度构建差异-10
5.2 三种立法模式-10
5.3 我国宜采取分别立法模式-11
6 结语-11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