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诉讼受到地方行政机关的非法干涉,导致大量行政纠纷得不到公正的审判和执行,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2015年出台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案件的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规定与司法实践中正在展开的行政诉讼集中管辖的实践活动相统一,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跨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制度的建立在很多的配套制度上面还亟需完善,比如取证、执行以及当事人和法院本身的成本问题等。此文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改进跨区域管辖制度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价值;运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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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制度概述-1
2.1 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制度的概念及特点-1
2.2 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制度出现的社会背景-1
3 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积极价值-2
3.1 对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探索的肯定-2
3.2 减少行政干预,促进审判独立-4
4 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制度运行中的问题猜想-4
4.1.诉讼成本增加-4
4.2取证和执行困难-5
4.3保障制度的欠缺-5
5 行政诉讼跨区域管辖制度的完善-6
5.1 制度设计坚持便民利民原则-6
5.2 确定保障制度,保障取证和执行的实施-7
6 结 语-7
参考文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