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侵权,另一方只能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请求的,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保障基本人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来看,我国应当建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婚内侵权行为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增设夫妻非常法定财产制度,实行夫妻暂时分居制度。
[关键词] 婚内侵权;婚内侵权赔偿;离婚侵权损害赔偿;非常法定财产制度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2
(一)婚内侵权及其种类-3
(二)婚内侵权赔偿及构成要件-4
(三)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与离婚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5
二、我国实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必要性和可行性-5
(一)我国实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必要性-5
(二)我国实行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可行性-7
三、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思考-7
(一)明确婚内侵权行为的范围-7
(二)明确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8
(三)增设夫妻非常法定财产制度-9
(四)实行夫妻暂时分居制度-10
参考文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