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春秋时代,郑国和晋国凭借着铸刑书和铸刑鼎的法律变革逐渐走向强盛。这一法律变革实际上标示着中国的法律渊源开始从习惯法走向成文法,同时也带来了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的法律形式的利与弊。探讨以春秋时期“铸刑书”和“铸刑鼎”为中心的成文法运动,对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有利于我国建设一个更适应时代发展的现代法治体系。
[关键词]铸刑书;铸刑鼎;评述;启示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铸刑书”和“铸刑鼎”事件-3
(一)中国历史上成文法的第一次公布:郑国子产“铸刑书”-3
(二) 中国历史上成文法的第二次公布:晋国赵鞅“铸刑鼎”-4
二、“铸刑鼎”事件的评述-4
(一)从不成文的习惯法到成文法:“铸刑鼎”之争的本质-4
(二)铸刑鼎标示着成文法确立的进步意义-5
(三)铸刑鼎事件为当时社会埋下的隐忧-6
三、“铸刑鼎”之争的启示: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意义-7
(一)针对成文法的模糊性所致的不周延-8
(二)针对成文法确定性所致的滞后-10
(三)针对成文法普遍性所致的僵化-11
四、小结-12
参考文献-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