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误拆”事件频频发生,相关报道也层出不穷,事实上,所谓的“误拆”大多数都是拆迁方故意为之,只是想规避强拆的责任和刑罚,从而导致拆迁方把“误拆”当成强拆的借口。“误拆”行为不容忽视,从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故意“误拆”所造成的损失在达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定量标准,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文主要以南京邮局被拆案为切入点进行研究探讨。找出故意“误拆”事件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并认为应该修改信访属地管辖原则、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和完善相关法律等对策,减少甚至杜绝故意“误拆”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误拆”,故意, 故意毁坏财物罪 ,监督体制改革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引言-4
2关于“误拆”真实性的探析-4
2.1 南京邮局被拆案-4
2.2案情分析——故意“误拆”-4
3故意“误拆”的定性分析-5
3.1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5
3.2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6
4故意“误拆”行为的原因及影响分析-7
4.1故意“误拆”产生的原因-7
4.2故意“误拆”现象的影响分析-9
5解决故意“误拆”问题的对策-9
5.1修改信访属地管辖的原则-10
5.2建立有效的针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体系-10
5.3扩大本罪的主题范围-11
5.4明确规定强拆的范围-11
5.5切实保障民众知情权-12
结 论-13
参 考 文 献-14
致 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