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许多用人单位都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这种情况在我国已经是屡见不鲜。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除,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的法律,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权处于空白地带,对于用人单位是否能够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至今未有定论。当用人单位行使经济处罚权时,存在处罚随意,缺乏严格程序,没有一定的标准等问题。经济处罚权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也就存在主体不适格问题。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权可以分为违约、侵权以及基于对用工管理的需要,本文从法理角度对此进行类型化分析,从而证明用人单位不该有经济处罚权。
关键词: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合法性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4
2 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的现状分析-4
2.1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产生与废止-4
2.2我国现行关于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的相关法律法规-5
2.3 目前用人单位对员工经济处罚存在的问题-6
3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权的法理分析-7
3.1经济处罚权的属性分析-7
3.2 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的主体适格性分析-7
3.3 用人单位经济处罚权的分类探析-8
3.4从保护弱者原则分析用人单位的经济处罚权-10
4对用人单位经济处罚行为进行规范的建议-10
结 论-12
参 考 文 献-13
致谢-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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