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为中小高科技企业开辟了直接融资渠道,搭建了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和支持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的内在需求。尽管推出创业板后创业板市场取得了快速发展,但监管中仍然存在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上市公司发行市盈率相对偏高、信息披露不全面、退市机制不完善、公司治理较为薄弱。同时,在成熟市场国家与地区,以美国NASDAQ为代表的创业板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功,其监管的做法和经验主要有重视长效性的监管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特殊的保荐人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以严格的优胜劣汰机制保证市场的质量、重视监管制度的协调性。根据我国创业板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境外较为成功的创业板市场监管的实践经验,为了促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必须改进和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应采取的对策与措施有严格市场监管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实现宽松的上市条件与严格的监管和退出机制有机结合、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资本市场 创业板 市场化监管 监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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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我国创业板发展现状4
二、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5
(一)上市公司发行市盈率相对偏高5
(二)信息披露不全面6
(三)退市机制不完善7
(四)公司治理较为薄弱8
三、成熟市场国家与地区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的经验8
(一)重视长效性的监管制度建设9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9
(三)建立特殊的保荐人制度9
(四)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10
(五)以严格的优胜劣汰机制保证市场的质量10
(六)重视监管制度的协调性10
四、对策与建议11
(一)严格市场监管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11
(二)提高企业信息公开透明度及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12
(三)实现宽松的上市条件与严格的监管和退出机制有机结合13
(四)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15
参考文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