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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跨境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合规要求-3
(一)特许权使用费的概念-3
(二)BEPS8-10号行动计划中对跨境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合规要求-4
(三)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号公告的合规要求-5
二、既往的交易模式和支付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6
(一)跨国企业不熟悉国际税收规则和该国国内税收法律-6
(二)跨国纳税人进行激进的税收筹划-6
(三)跨国集团对该国成员企业的经济实质和价值创造认识不足-6
(四)利用业务重组获取税收利益-7
三、关联集团内部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合规风险-7
(一)关联企业承担的风险-7
(二)税务机关承担的风险-8
四、全面规避跨境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税收风险的思路和举措-9
(一)企业方面-9
(二)税务部门方面-10
参考文献-12
摘要: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的手段来转移利润的现象屡见不鲜,给各国维护本国的税收利益带来了巨大的难题。BEPS8-10号行动计划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6号公告都要求在跨境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过程中遵循独立交易原则。过往特许权使用费支付存在的问题有:跨国企业不熟悉国际税收规则和该国国内税收法律、跨国纳税人进行激进的税收筹划等。从关联企业和税务机关的角度来分析特许权使用费支付的风险,关联企业面临被调增企业所得税的风险而税务机关有损失本国税收利益的风险。针对上述可能面临的风险,本文提出了应对的思路和举措:企业合理制定特许权使用费的价格并与税务部门签订单边预约定价协议;税务部门与相关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协议并引入调整委员会机制等。但上述方式有其局限性,还需要企业与税务部门在实践的过程中总结经验、进行改进,并且在未来的工作中要加强税务部门的信息互通及国际合作。
关键词:特许权使用费 转让定价 关联企业 税收风险 预约定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