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今天,当年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其中96条关于10倍赔偿问题,尤其受到关注。本文将从其性质和最初起源开始分析,到其实际司法实际中的效果,分析其赔偿基本倍数固定等诸多不合理之处,被给予一些如改变增加浮动赔偿范围等诸多改良意见。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96条 惩罚性赔偿 十倍赔偿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引言-3
二、惩罚性赔偿制度-4
(一)十罚的性质-4
(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起源-4
(三)惩罚性赔偿的争议-5
(四)笔者对于惩罚性赔偿的在我国运用的意见-5
三、十倍赔偿设置的诸多不合理性-6
(一)十倍赔偿画虎不成反类犬-6
(二)十倍赔偿起不到惩罚的作用-7
(三)惩罚赔偿的金额过于死板-8
四、十罚在司法实践的中的实际问题-9
(一)食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认定存在分歧-9
(二)举证责任的承担问题存在分歧-10
(三)赔偿是否以实际损害发生作为赔偿的依据-11
(四)关于消费者属性的判断即关于所谓职业打假认定-12
五、十倍赔偿制度的相关完善意见以及反思-12
(一)区分主观故意和过失情节-13
(二)改变单一基数,确认浮动范围,加大法官心证自由-13
(三)加大惩罚力度-13
(四)积极发动消费者的力量-14
参考文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