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权研究-以环境污染案件为角度.doc

  • 需要金币1000 个金币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转换比率:金钱 X 10=金币数量, 即1元=10金币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更新时间:2018-01-17
  • 论文字数:9834
  • 当前位置论文阅览室 > 原创论文 > 法律论文 >
  • 课题来源:(佛系小文)提供原创文章

支付并下载

摘要:检察机关目前在案件中大多扮演着刑事公诉人的形象,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起诉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但是,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时代内涵的多样化,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的途径并不是唯一的。公诉权的内涵也不仅仅包含刑事公诉权。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环境公司诉讼在立论上是具有正当性的。并且,该起诉方式也是具有可行性的,大量的案件已经证明了民事公诉权的现实意义。目前,司法现行立法滞后的现象阻碍着检察机关正当权力的行使,不利于法益的保护。

 

关键词:检察机关;环境侵权;民事公诉权;原告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2  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制度来源-1

2.1  前苏联检察制度对我国的影响-1

2.2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代表的理论基础-2

3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多元化之反思-2

3.1  与公民个人比较-3

3.2  与非政府组织的环保社团比较-3

3.3  与政府环保部门相比较-4

3.4  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具有原告资格主体之正当性-5

4  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现状及问题-5

4.1  民事公诉权立法的缺失-5

4.2  民事公诉权司法的成果-6

5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公诉权的程序设计-7

5.1  起诉条件-7

5.2  检察机关与受害人之间关系问题-7

5.3  由检察机关承担侵权的举证责任-8

5.4  被告有权提起反诉-8

5.5  检察机关能代表公共利益参与和解和调解-8

5.6  诉讼后果的承担-9

5.6.1  诉讼费用问题-9

5.6.2  胜诉赔偿金的管理-9

5.6.3  检察机关应承担败诉的诉讼后果-9

6  总 结-10

参考文献-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