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秦朝到清代,古代中国创造并建立出了一套高度完整和全面的权利救济制度 ,其中清代的上控制度是其发展的最高峰。本文采用了历史考证和对比启示的方法 ,依次对上控制度的概念、特点、条件、类别,以及上控案件的审理方式等方面予以探讨 ,使得我们对这一传统社会独具特色的司法制度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并对当代上访制度的改革有所启示。
关键词 : 清代,上控,特点,类别,启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4
2 上控制度概念-4
3 清代上控制度特点-5
3.1上控案件的性质.5
3.2上控提起人的身份.5
3.3上控提起的程序.5
3.4上控的提起时间.5
4 清代上控的条件-5
4.1逐级上控.5
4.2禁止越诉.6
4.3严禁京控.6
5 清代上控案件的类别-7
5.1府控-7
5.2道控-8
5.3司控-10
5.4院控-11
6 上控案件的审理-12
6.1对上控到府案件的审理-12
6.1.1发回州县审理12
6.1.2根据案情直接判决12
6.1.3亲自审讯12
6.2对上控到省案件的审理13
6.2.1批示由县或府进行审理13
6.2.2直接批示不准13
6.2.3亲自审理并作出判决13
7清代上控制度对当代上访制度之启示13
7.1上访工作专业化 13
7.2严格官员接访责任13
7.3实行交办制度13
7.4关注民意民生14
结语. 15
参考文献. 16
致谢.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