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建制体现着整个国家政治制度运行体系的理念及其实践,也是一个国家上层建筑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反映。1949-1954年我国的地方行政建制既包含着对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继承,也有新中国成立之初对地方行政建制的创新和发展,彰显了执政之初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建设方面的历史继承和现实考量,便于中央对地方进行规范化管理,是对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进行的新探索和尝试。由于我国国土面积辽阔,中央如何对地方维持一种权威性关系,一直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应对的一套治理试题。基于当时的行政环境,在中央与省级政权之间便形成了一级大行政区建制,建立起大区—省—县—乡四级政权建制。这种行政建制对当时地方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各方面的发展,大行政区建制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1954年被撤销。今天,重新审视和梳理当时中央与地方的层级关系,特别是短暂存在过的大行政区建制对我国现阶段地方行政建制的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依然具备重要的参考价值,值得借鉴和总结。
关键词:地方行政建制;中央与地方;大行政区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前言-1
(一)研究背景-1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1
(三)研究目的和意义-2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2
二、1949-1954年我国地方行政建制形成背景和建立过程的分析-2
(一)大行政区形成背景条件-2
(二)大行政区的建立-3
(三)大行政区的特点-4
三、1954年我国地方行政建制的变化及其背景分析-4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下的背景分析-5
(二)大行政区的撤销-5
(三)“高饶事件”背后存在苏联大国主义的背景-5
(四)地方行政建制制度化的确立-5
四、1949-1954年地方行政建制对当代中国地方行政建制发展的启示-6
(一)有待于对集权分权机制的进一步探索与创新-6
(二)对市管县体制进行重新思考-7
(三)节约行政成本,减少地方行政建制的层级-7
二、 结论与启示-8
三、 参考文献-9
四、 致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