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由于家庭暴力事件屡禁不止,受害者申诉无门,201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项法规的制定给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人们解决了申诉无门的大难题,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面对家庭暴力的时候不再恐惧无助,也给公安机关在立案和司法工作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还有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呈现在我们面前,那就是非家庭成员间的暴力。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的问题。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尽的义务,具体应该如果保护儿童免受外来人员的侵害,远离不应有的暴力虐待,引人深思。就在我准备这篇论文的同时,我国《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了。该修正案针对非家庭成员间虐待的问题作出了刑法修改,扩大了原虐待罪的主体范围,将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老人、残疾人等都加入了刑法,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遇到侵害的时候也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针对这些发生在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事件,如何认定“虐待”行为,怎样的行为才构成虐待,我国刑法的规定还不够完善。这样的漏洞会让犯罪者有机可乘,也给司法机关在立案、判刑等环节带来了困难。本文将以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为例,着重探讨非家庭成员间虐待儿童行为的涉及范围,如何定性“虐待罪”,并提出相应立法和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非家庭成员;虐待行为;法益侵害;立法完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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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非家庭成员虐待儿童发生的领域 1
(一)校园里1
(二)家政人员1
(三)医疗机构2
(四)其他领域2
二、虐待罪适用局限性的深层分析2
(一)虐待罪的适用障碍2
(二)虐待罪的立法不足3
(三)虐待罪客观条件的不合适4
三、虐待罪的刑法完善建议4
(一)入罪的必要性4
(二)国外的立法借鉴6
(三)相关刑法的完善建议7
参考文献8
谢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