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
保险业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日益成熟、传统销售渠道增长乏力等因素为网络保险的迅猛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2001年的3月份,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首次在网络上推广三十余种保险产品,为我国的网络保险行业的网上营销提供了先例。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报道,截至2017上半年国内共有129 家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传统保险公司大多已经通过自建网站、或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等模式开展了网络保险功能。仅在2012年,中国保险行业的网上营业额就达到了39.6亿元人民币,相比于去年增长了123.8个百分点,除此之外,2011年我国的网络保险已有着300多个亿的规模,年均增速超过200%。在2015年的前两个季度中,中国保险行业的网上营业额达到816亿元人民币,相比于去年增长了160个百分点,占全行业行业总保费的4.7%,对全行业保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与此同时互联网保险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截至2016年3月,被互联网保险服务的用户已超过3.3亿,同比增长42.5%。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官网的报道,依托于互联网保险对部分标准化传统保险的快速替代及场景创新型产品带来的增量市场使得网络保险行业的业务量急剧增长。在2017年,中国的网络保险签单量就达到了124.9亿件,相比于去年增长了102.6个百分点,在这其中的退货单数量为68.2亿件,增长51.9%;保证保险16.6亿件,增长107.5%;意外险15.9亿件,增长539.3%;责任保险10.3亿件,增长438.3%。
据人民网报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在2017年的前两个季度中我国网络保险的保额就达到了1248.3亿元人民币,照此发展速度,估计全年的保额能突破2496.6亿元人民币,与2012年相比网络保险的保费收入实现了20余倍的增长。
由图2可得,从2012年到2017年互联网保费收入不断增长,其中从2012年到2015年互联网保险的保费年均增速超过了260%。但2015年之后互联网保费增速开始放缓,在2017年的时候互联网保费收入甚至首次出现了下降的情况。其中一个原因是保监会对中短期理财产品特别是万能险监管收紧,进而导致投资型业务大幅收缩。除此之外商车费改同样使得线上车险销售渠道进一步受到影响,保监会在《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不具备保险中介合法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开展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业务推介、资金支付等保险销售活动,导致部分没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保险平台被迫退出,最终导致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车险的业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非现金支付比例上升
随着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凭借着其优于现金支付的便捷性,逐渐成为了广大消费者的主流支付方式。截止到目前,非现金支付占整个支付系统比例超过70%。非现金支付主要包括电子支付、票据、银行卡以及贷记转账等形式,2016 年我国非现金支付1251 亿笔,支付金额3687 万亿元占整个支付系统超过72%,其中电子支付约2500 万亿,占非现金支付金额68%。
金融机构电子支付仍以网上支付为主,其中移动支付是主要增长动力而电话支付却已经大幅萎缩。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支付主要包括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和电话支付以及ATM、POS 等其他形式。2017上半年金融机构电子支付总金额约1302 万亿,其中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分别占87%,7.7%和0.3%,而从近几年各自同比增速来看,移动支付经历2015 年379%的爆发式增长之后,2016 年和2017 上半年同比增速分别为45.6%和22.6%,依然远高于网上支付和电话支付。尤其是2017 上半年,网上支付勉强持平,电话支付直接下滑25.8%。
(三)销售渠道的多样化
根据王静(2017)的介绍,现阶段中国网络保险行业的销售手段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为自建网络平台。中国网络保险行业的巨头公司都拥有自建的网络平台。它们在自建平台上进行销售业务。例如泰康保险、太平洋保险以及人寿保险等保险公司。第二类是通过和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站合作进行销售。主要包括中民保险网以及慧择保险网等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站。第三类是和电商平台进行合作,比如腾讯、网易、京东、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实行线上销售。
除此之外,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由相关的金融机构向其客户推荐介绍和代理销售其保险产品来扩大客户面并给予相关机构以相应的提成也是一种方式。
(四)产品的多样化和简单化
现阶段网络保险的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传统保险以及场景化保险。传统保险主要有人们较为熟知的车险、人身意外险以及健康险等险种。场景化保险主要包含在电子商务、支付交易以及在线旅行等环境下适用的险种。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保险行业的产品层出不穷,网络保险行业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电商交易中可能产生退货、物流破损、商品质量等问题,于是众安在线的退货运费险、物流破损险应运而生。除此之外还有账户安全险、支付安全险、手机屏幕破碎险等。
传统的保险营销体制主要是以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面对面推销的方式来运行的,所以它对产品本身并没有太高的要求。但是现阶段可以在网上销售的保险产品,不论是传统保险还是场景化保险,其产品保障期限大都较短、产品结构简单、保费相对较低,只需投保人填写完相关信息并支付保费就可以完成投保。但是诸如长期分红险、长期寿险、健康险、农险、企业财产险等结构复杂且期限较长的保险产品则不太适合在网上销售。以众安在线的尊享e生百万医疗险2017为例,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其保费最低只有136元,但它的保障期限却只有一年。农业银行的随e行产品的保障期限同样大都只有一年,其保费最低只有50元。而众安保险的网络购物退货运费损失保险则是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以及所有的电商网站、快递公司,并享有3公斤以内的货物的运费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等一系列优惠,保费最低只有9.9元而且还可以在微信号众安保险福利中直接购买该产品,简单快捷,但是其保障期限仅仅只有一个月,保额只有250元。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在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是由投保人自行阅读相关条款并决定是否投保,即投保人自己做自己的保险代理人。但是由于广大投保人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以至于不愿意做自己的保险代理人,再加上没有保险代理人对条款进行解释,所以如果产品结构和条款内容太过复杂会大幅增加消费者的理解的难度,使得投保人因复杂的产品结构和难以看懂保险条款而最终放弃投保。
(五)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差距
由于欧美发达国家在互联网技术上的起步较早,所以网络保险最早在这些国家落地生根。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完善,保险公司还凭借互联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更加高质量的服务,最终使得网络保险普遍被人们接受。
在网络保险的信息展示方面,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提供了便捷的交流通道。在这个平台上,保险商提供的产品信息状况是透明的和及时的。这些产品信息主要有关权威机构的认证信息、保险供应商的介绍以及保险产品的服务等内容。此外,保险公司要结合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实用的客户管理模块和其他辅助性服务。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在网站建设方面仍处于静态信息给予阶段,只提供险种内容、投保意向书等方面的内容,仅将原来由保险代理人提供的信息内容转移至公司网站上显示,所以现阶段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只是将互联网作为一种营销渠道来加以开发和利用而没有进一步发掘互联网技术在产品设计、产品定价等方面的潜力。而且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没有提供诸如费率、保险代理人联系方式在内的详细信息,更没有提供多样化的客户服务。再加上大多数消费者对网络保险的可靠性持怀疑态度,使得网络保险在我国的普及面临不小的困难和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