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水平,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基本上是父母一方或两方共同外出,子女只能留在农村,由此引发了“留守儿童”的问题。所以,需要深切研究我国现行的留守儿童监护保障机制的存在问题,如法定监护的缺失与委托监护的不完善、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和监护监督机制的欠缺,在借鉴结合国外优秀立法经验的同时,从留守儿童监护立法的完善、加强国家的监护能力与建立可行的监护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可供采纳实行的建议。
[关键词] 留守儿童;监护缺失;法律问题;监护监督机制
目录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一、留守儿童监护概述-3
(一)留守儿童的界定-3
(二)留守儿童监护的内涵-3
(三)留守儿童监护的法定类型-4
二、国外留守儿童监护保障机制的立法模式及借鉴-5
(一)美国-5
(二)澳大利亚-6
(三)德国-6
(四)对我国的借鉴-6
三、我国留守儿童监护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7
(一)留守儿童监护立法不完善-7
(二)国家公权力与社会资源的缺失-8
(三)未设立科学有效的监护监督机制-8
四、对于完善留守儿童监护保障机制的建议-8
(一)明确制定相关立法-8
(二)构建留守儿童监护体系-9
(三)建立留守儿童监护法律监督机制-10
五、结语- 11
参考文献-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