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确证偏见是一种常见的逻辑谬误,其最为重要的外在表现即是由果推因,就是当人们在对某一事物进行判断时,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直接得出结论,有选择的忽视与自己判断相左的客观证据,并着重强调对第一判断具有支撑力的一少部分证据的价值,最终由此确信其主观判断即是客观现实。该类现象在司法活动当中也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一旦法官产生了确证偏见,势必会影响最终判决的公正性,形成冤假错案,给案件当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因此就需要通过对确证偏见产生的机制加以分析,从而构建相应制度,规避法官确证偏见对案件判决的影响,提高司法公正性,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确证偏见;逻辑推理;内心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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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一、确证偏见的基本内涵-1
(一)确证偏见的概念-1
(二)确证偏见和心理因素的关联-2
二、引发确证偏见的因素-4
(一)我国现有的案卷移送制度-4
(二)司法体系当中的行政性因素-5
(三)媒体介入和舆论导向-7
(四)法官个人因素-9
三、减少确证偏见的可行性建议-10
(一)完善现有诉讼制度-10
(二)司法去行政化-11
(三)完善新闻立法-12
(四)提高法官专业素养-13
参考文献 -14
谢 辞-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