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法第16条的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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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题来源:(晓萱)提供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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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法的基本制度之一。2009年新修的《保险法》虽然对如实告知义务制度进行了完善,但由于成文法自身的局限性,部分细节仍然无法详尽。有关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实践和保险法理论中存在的争议,必须依靠对该制度正确深刻的理解以及法院的自由裁量来解决。其中涉及投保人告知义务主体、告知事项范围,履行告知义务的时间、方式以及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争议比较集中的典型问题, 应将保险法理论与保险商事实践结合,科学的进行司法裁量, 以达到构建和谐保险秩序的目标。

 

关键词: 如实告知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不真正义务  询问告知主义  告知义务主体  法律后果

 

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基础理论-2

1.1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基本释义-2

1.2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法理依据-2

1.2.1两大原则-2

1.2.2五大学说-2

1.3我国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性质-5

2我国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的主要构成事项及争议事项分析-7

2.1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7

2.2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8

2.3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时间-8

2.4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事由范围及告知内容-8

2.5违反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构成条件-9

2.6违反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10

3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司法实践探析-11

4完善我国保险法告知义务的建言-12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