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名单”事件在小学校园里是普遍存在的。研究者在实习期间通过观察和访谈的方式对此类事件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小学生在对此类事件中进行的道德判断进行分析整理,将义务论与目的论这两种道德判断理论的分歧在事件中的体现进行归纳总结,同时考察小学生对此类事件涉及的核心要素“公正”的理解及其公正取向。研究发现,儿童对行为正确与否的认识与其出于行为本身的考虑或出于行为后果的考虑是有关的。同时,对行为者的考虑也会对儿童道德判断造成影响。儿童对公正的理解是复杂多面的,他们可以同时持有一种或几种不同的公正取向。
【关键词】义务;行为本身;行为后果;行为者;公正
问题的提出
在班级管理中,班级管理者往往会采取记“黑名单”的方式将违纪的班级成员呈现给班主任。这种方式在小学中更颇为常见。儿童作为道德主体,他们对这类事件必然有着自己的道德判断。本文将以笔者实习的一所小学为个案,通过观察、访谈、实物收集等方法试图全面了解在“黑名单”事件中,一定年龄阶段的儿童呈现出怎样的道德判断,他们又处于怎样的道德阶段。
“黑名单 ”的记录者通常是作为班级的管理者的某一班级成员。公正作为评价管理者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黑名单”一类事件中涉及到的核心道德要素。科尔伯格指出,道德情境是观念或利益冲突的情境,公正原则是解决这些冲突、给各人以应得的权益的观念。由于人们对“何为符合道德”的观念不尽相同,古往今来,人们的对正义的理解始终不一。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暗示了一种强力的正义观,他所谓的公正是屈从于强者的意志的。然而功利正义论者又认为正义依赖于善,应当依据功利,幸福或者说非道德价值来确定。罗尔斯则认为正义独立于功利,正义优先于功利,正义原则决不以利益的权衡为转移,这是一种强调道德原则的绝对性契约正义论。还有一种被称之为自然主义的正义论,强调正义的普遍性、绝对性和永恒性。本论文尝试在“黑名单”事件的背后,挖掘出一些儿童对于公正的理解,探究他们是如何看待与处理有关公正的问题的。